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受让联营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和预计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受让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1%股权并放弃剩余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整体
战略布局,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旨在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