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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高铁出行,但是有一些“老赖”耍起小聪明突破限制乘坐高铁。近日,一名40多岁的失信男子拿着自己侄女婿的身份证坐动车,被厦铁乘警当场查处。
6月5日上午10点多,G1684列车运行在泉州至仙游区间,正在开展车厢巡视的厦门乘警支队洪警官发现8号车厢有一名旅客人证票核验不符,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洪警官立即开展调查。起初旅客杨某坚称自己拿出来核查的身份证就是本人,拒不说出自己真实的身份信息。洪警官根据旅客杨某的样貌信息以及多年工作经验确定杨某应该为失信人员,是限制乘坐高铁出行的。面对乘警的提问,杨某仍极力狡辩,但破绽百出,无法自圆其说,最终只得如实供认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的违法事实。
原来,杨某因经济纠纷被法院确定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出行。有一天,他无意间发现侄女婿身份证上的照片跟自己年轻的时候有点相似,虽然两人年龄相差20岁,但杨某还是心存侥幸,自认为冒用别人的身份证乘车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即使被查到也没什么问题,于是就想试试,没想到被乘警当场识破。
经过洪警官的普法教育,杨某终于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列车到达三明北站后,乘警将杨某依法移交给三明北车站派出所进一步处理,最终,杨某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罚款800元的处罚。
厦门铁路警方温馨提醒,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严禁冒用。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是违法行为,乘车时若身份证件忘记携带或遗失,可在车站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切勿使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厦门晚报记者 吕嘉捷 通讯员 洪屹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