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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2日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日发布通知,将首付款提取的阶段性优惠政策延长一年,继续支持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和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去年9月1日,我市创新开展提取公积金交首付业务,并在一年内阶段性放宽提取范围至购房人直系亲属。政策出台以来,共为5500多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48亿元,有效缓解了职工购房首付“筹款难”的压力,深受广大市民欢迎。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安居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群众需求,延续实施放宽提取范围的优惠政策,更好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续期后,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网签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丁倩倩)
责任编辑: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