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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记者了解到,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近期,海南东源盛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160453.3元。
据悉,海南东源盛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是东方市二环南路东源楼5、6号商铺,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违法占用林地面积2292.19平方米。7月26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海南东源盛贸易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脱硫石膏、炉底渣及恢复林地原状,并对海南东源盛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60453.3元的行政处罚。